租房要簽「防自殺條款」 連兇殺也擔保?律師勸最好別簽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7月 19, 2021 記者林裕豐/台北報導 ▲租屋的契約要仔細審查。(圖/資料照) 租屋族要租房子得簽租約,但是一名網友的姐姐被房東要求另外簽立「防自殺條款」,不論因為兇殺、自殺造成房屋價值減損,要全額賠償或以550萬元買回房屋。律師分析,雖然是很不合理的要求,但是簽了就有效,提醒網友千萬別簽。 閱讀完整內容